
表达诉求
是每个公民的正当权利
应依法、逐级、有序上访
缠访、闹访、恶意上访
非但不能解决问题
还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案例1
2022年6月至8月,芝罘区王某某在信访事项于2016年经法院终审判决,已依法终结的情况下,为谋取非法利益,不听劝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以访施压,多次缠访,造成恶劣影响。8月23日,在充分调查取证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芝罘公安分局依法给予王某某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
案例2
违法行为人田某因对人民法院判决不满,在各级法院法定程序处理结束后,仍多次越级走访、缠访闹访要求撤销判决。经属地党委政府、公安机关多次劝阻及批评教育,仍不思悔改、肆意非访滋事,情节严重。目前,违法行为人田某因涉嫌寻衅滋事被莱阳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案例3
犯罪嫌疑人王某在明知某企业生产手续合规合法的情况下,通过非法上访、恶意举报等方式施加压力,敲诈勒索该企业8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莱阳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4
违法行为人徐某为了给政府机关施加压力,以达到解决诉求的目的,采取在单位周边路沿石及斑马线上用油漆书写标语等方式,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构成寻衅滋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第(四)项之规定,依法给予徐某行政拘留十五日。
案例5
违法行为人谭某到国家信访局越级上访并恶意登记反映问题,给政府施加压力达到个人目的,谭某严重违反信访程序,扰乱正常信访秩序,构成寻衅滋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依法给予违法行为人谭某行政拘留十日。
任何人、任何信访行为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信访工作条例》规定,做到依法、依规、逐级、有序表达诉求。公安机关对以违法方式信访、以访施压、以访谋取不法利益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严厉打击处理,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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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芝罘公安、莱阳公安、海阳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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