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在街头路边
看过这样的“广告”

这些小广告除了常出现于街头路边之外
还出现在qq群微信群

看到这些不免有人会想
这些高价回收驾驶证分数的广告是真是假?
驾驶证分数真的可以卖吗?
分数不够的真的可以买吗?
微小警说过很多次
买卖驾驶证分数属于违法行为
可还是有部分不法分子心存侥幸
在交警蜀黍眼皮底下任性妄为

为持续推进夏季整治“百日行动”,营造良好的公共秩序和道路交通环境。根据省公安厅下发的22条线索,肇庆公安交警深挖本地从事驾驶员违章买分卖分违法中介人员的违法犯罪情况,联合端州公安分局、网警支队、辖区派出所开展统一集中收网行动。行动共查处11宗违法案件,抓获涉案人员23人,行政处罚11人,部分案件正在侦办中。
01
高要区
近日,高要公安交警根据省公安厅下发的线索,组织警力开展侦查工作,在充分掌握有关证据后。高要公安交警联合多警种采取统一行动,一举将5名藏匿在南岸城区、金利镇、小湘镇多地,涉嫌组织从事驾驶员违章买分卖分违法中介人员(均为肇庆市高要区人)成功抓获。在证据面前,涉嫌买分卖分的违法中介人员对组织买分卖分,并从中获利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进一步审理侦办中。


02
鼎湖区
近日,肇庆公安交警二大队根据省公安厅下发的线索,联合多警种采取统一行动。分别在鼎湖莲花镇、鼎湖桂城、鼎湖区人民医院分别抓获3名涉嫌组织从事驾驶员违章买分卖分违法中介人员。经审查,3名涉案嫌疑人对介绍买分卖分,获取中间差价牟利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违。嫌疑人供述称:主要是通过微信朋友圈、微信群等社交平台发布相关信息招揽业务,为有需求的机动车驾驶人顶替处理交通违法和记分,然后进行买分卖分非法获利。目前案件正进一步审理侦办中。

公安部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对买分卖分以及组织他人实施买分卖分牟取经济利益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责任。
一是机动车驾驶人请他人代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并支付经济利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所支付经济利益三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五万元;同时,依法对原交通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二是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五万元,一次记12分;同时,依法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
三是组织他人实施买分卖分牟取经济利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十万元;有扰乱单位秩序等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四是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受理其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扣减交通违法行为记分的申请。
微小警提示
“买卖分”真不是你情我愿就可以
驾驶证分数是行车规范与否的体现
每个驾驶人都应该为自己的行车规范负责
被记分了就要好好反省自己
下次别再犯此类错误
所以
罚款、扣证、拘留,三部曲
买卖双方、买卖中介,都要罚!
来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肇庆交警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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