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规定管制的毒麻药品具有双重属性,使用得当就是“药”,可以治病救人;非医疗目的滥用就是“毒”,不仅会危害人体健康、形成瘾癖,更会影响社会治安秩序稳定。本期“漫说安全二十字诀”就跟随小编一起了解这类药品的安全管理注意事项。
贯彻落实毒麻药品“五专”
1.专人负责
必须按时检验,双开验收,使用专用账簿记录,验收记录有双签字。


2.专柜加锁
毒麻药品必须存放在专用保险柜内,实行双人开,一人保管钥匙,一人保管密码,药库、药房安装有防盗门窗,并有报警装置。

3.专用账册
必须在特殊账户登记,包括日期、编号、名称、剂型、规格、单位等,发货人、药品许可人、审核人。

4.专用处方
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资格的医生才能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且要专用处方。

5.专册登记
各药房对药品处方分品种、规格进行专册登记,包括发药日期、患者姓名、用药数量、药品批号、处方编号等。

严格遵守毒麻药品安全管理要求
毒麻药品应当设立专库或者专柜储存。
专库和专柜应当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存放由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交接班应当有记录。

策划 | 晨星文化创作室(学员三大队)
绘画 | 邱思洁
文案 | 邱思洁
编辑 | 凌立为
邮箱 | htgcdx202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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