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11人5集体获全国表彰!

8月30日,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表彰决定,共有397名同志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198个集体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其中,陕西省有11名个人和5个集体受到表彰


记者从陕西省公务员局获悉,11名受表彰的个人分别是

渭南市科学技术局农村科技服务科科长卢青锋;


延安市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主任赵东红;


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刑警大队五中队中队长杨帆;


商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一级调研员叶朝阳;


宝鸡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胡丽萍;


咸阳市委宣传部二级调研员孔庆海;


省公安厅九处六队队长杨杰;


铜川市耀州区照金镇党委书记杨琦;


西安市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点食品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四级调研员张奋战;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展战略和规划处处长徐田江;


安康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子龙。

5个受表彰的集体分别是:

西安市黑河水源地环境保护管理总站、


渭南市体育局、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


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杨凌示范区杨陵区农业农村局。

来源:陕西日报

编辑:憨憨|审核:司徒卷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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