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方便快捷
是不少群众出行的首选交通工具
其中也不乏一些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他们骑着电动自行车穿梭在车流当中
有的没有佩戴安全头盔
有的后座上还载着同学
……
极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案例详情
6月4日21时许,小陈(2010年出生)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小李(2011年出生),边看手机边沿德州市临邑永兴大街由东向西行驶,至瑞园路与永兴大街路口时,为躲避与由南向东右转弯的张某驾驶的机动车时,与道路中间护栏相撞,造成电动自行车损坏,手机损坏,小陈和小李受伤。
据调查
小陈和小李
驾乘电动自行车均未佩戴安全头盔
小陈未达到电动自行车驾驶年龄
驾驶电动自行车期间使用手机
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1
未满16周岁不能骑电动自行车!违法!
家长应充分认识到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的危害性,禁止未满法定年龄的子女驾驶电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骑电动车上路是一种违法行为,如引发交通事故应承担相应责任。
2
骑电动车看手机,分心驾驶!危险!
低头看手机,会分散骑行人的注意力,让其视野随之变窄,对周边路况的感知能力下降,也会使控制能力和紧急处理能力降低。
《山东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除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道路通行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二)不得实施浏览电子设备、以手持方式拨打接听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三)驾乘人员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口头警告,责令改正,并登记相关信息;再次违反且经责令改正仍拒不改正或者造成危害后果的,处20元罚款。
交警提醒
骑行电动自行车外出
在佩戴安全头盔的同时
杜绝边骑行边“刷手机”的危险行为
切忌分心驾驶
如确需打电话、查看信息
应把车辆停在路边安全位置
接听电话后再上路行驶
骑行时也应控制好车速

请家长一定要认真落实监护责任
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
守法出行,平安回家
德州公安融媒体中心
来 源 | 德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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