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走在前 开新局”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十二场,邀请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向社会发布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为支持受疫情影响的缴存单位和职工解决困难、缓解压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5月31日出台了3项阶段性支持政策。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 主任 王勇:
受新冠疫情影响的企业,无法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与职工充分协商,并明确缓缴主体的前提下,可向我们申请缓缴,到期后进行补缴。

另外一项阶段性支持政策是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贷款职工不作逾期处理。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一线医务人员等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群体、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员,疫情防控期间未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不作逾期判定,不上报征信部门。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 主任 王勇:
符合淄博“人才金政50条”规定的人才群体,在我市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个月以上,首次购买自住住房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与此同时,降低购买二套房首付比例。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买第二套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40%降为30%,二套房贷款轮候放款等待时间也缩短至2个月。
来源:齐点淄博
制片人:李超
制作:王琛
值班主任:崔文涛
编审:李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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