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公安系统1名个人被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

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8月30日上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在京举行。表彰大会宣读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表彰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的决定》。

决定指出,在党的二十大即将召开之际,为表彰先进典型、弘扬奋斗精神,激励动员广大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授予397名同志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授予198个集体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

其中,广西桂林市公安局三里店派出所一级警长于伍生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于伍生

心系群众 以社区为家

“我是社区民警,社区群众不满意,我就是失职。”桂林市公安局三里店派出所社区民警于伍生始终怀揣着一颗为民的“初心”,诠释着共产党人的使命和担当,用真诚和汗水赢得了辖区群众的衷心爱戴。

  从警18年来,因工作表现突出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4次,曾荣获2021全国“最美基层民警”、全区人民满意公务员、全区优秀人民警察、人民满意政法干警、模范军队转业干部等称号。

心系群众,始终以社区为家

  

“老百姓的要求不高,真心帮他们办事,他们自然喜欢。”这是于伍生与社区民警分享开展社区警务工作时说的一句话。从事社区工作以来,他对管段社区的地形、人口成分、发案区域都十分熟悉,曾经更是在社区租下一间房子,把家安到社区,几年时间里,走访了居民3万多户次,取得了社区居民的信任和支持。

  为了拉近与群众之间的关系,他专门印制了“名片”发给群众,一张小小的卡片,成为了于伍生与群众之间的桥梁,将心紧紧连接在一起。他有个常年在手的小本子,在这本工作日记上密密麻麻记满了社区的各种情况、每天办理的事情、当事人的情况和电话。从警18年来,这样的本子于伍生已经用掉了70本。

针对当前网络诈骗案件高发,他从降低发案、服务群众入手,走街串巷发放宣传资料,以实际行动守护辖区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他所服务的毛塘社区还获得了“全国和谐示范社区”称号。

清正廉洁,头顶国徽是责任

  2005年5月,于伍生不幸患上非何杰氏恶性淋巴瘤,先后经历了3次化疗和放疗。面对生活困难,他没有倒下,在身体情况好转后,立即回到了熟悉的工作岗位。

  他常说:“生活的困难是暂时的,人的一辈子最开心的就是得到了多少人的信任,头顶国徽就是责任。”于伍生始终按照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守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做到严守纪律、率先垂范,参加公安工作以来从未发生违纪违法情况,他用实际行动践行着人民警察的铮铮誓言。

来源丨八桂警事 桂林警讯 央视新闻

编辑丨李冬军

审核丨陈尚满 韦凤冰

终审丨范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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