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行动 !峄城公安成功破获一起特大网络非法制售管制器具案

近日,峄城区公安分局在市局森警支队及相关部门精心指导下成功侦破一起特大网络非法制售管制器具案,抓获以苑某某、高某为首的犯罪团伙成员7人,捣毁窝点4处,扣押非法狩猎工具一大宗,涉案价值1000余万元。


非法狩猎   牵出一起售弩大案

今年3月14日,分局吴林派出所破获一起非法狩猎案,犯罪嫌疑人陈某、孙某使用猎夹、弹弓等工具在林地里打野鸡、野兔。在审讯过程中,民警对狩猎工具来源进行核查,犯罪嫌疑人陈某交代:今年2月初,他在一网络平台看到一名男子在传授如何使用专门工具进行狩猎的视频,后与该名男子取得联系,并添加微信好友成功购买一套工具,随后实施了非法狩猎行为。

这条线索引起了分局党委的高度重视,立即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对该线索开展查证,坚持大案牵引,打深打透,严打危害生态环境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奔赴外地   集中收网战果丰硕

专案组民警狠抓案件线索不放松,克服重重困难赴多地开展侦查,经过5个月的缜密侦查,成功锁定在当地潜藏的特大网络非法制造、销售管制器具弩的犯罪团伙。

8月17日,专案组抽调48名警力开展集中收网行动,在相关部门和当地警方的配合下,成功抓获以苑某某、高某为首的犯罪团伙7人,捣毁窝点4处,扣押加工机械6件,收缴弩5400余支,弩镖2万余支,钢珠20余万粒。

深挖源头   斩断非法售卖链条

在一系列铁证面前,犯罪嫌疑人苑某某、高某等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经查:2019年3月以来,犯罪嫌疑人苑某某、高某等人为获取巨额不法利益,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非法生产、出售管制类器具,对外出售制式弩近2万支,涉案价值1000余万元,产品销售范围遍及全国。

目前,犯罪嫌疑人苑某某、高某等人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

根据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弩管理的通知》第四条规定,对非法制造、销售、运输、进口弩或者非法从事营业性弩射活动的单位以及个人持有的弩,一律由公安机关登记收缴;《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弓弩杀伤力强,属于危险物品。如需进行弩的制造、销售、进口、运输使用,需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进行审批。个人不允许私自生产、制造、销售和使用,广大市民不要出于好奇等原因购买,如发现身边有非法携带弓弩、售卖弓弩行为的,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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