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曲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中心揭牌 全方位构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切实有效提升涉未案件办案质量,8月31日,玛曲县人民检察院举行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中心揭牌仪式,州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育红,玛曲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才让东智,玛曲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尕东才让,县公安局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共同并召开构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社会支持体系座谈会。

玛曲县检察院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中心设置有心理疏导室、询问室、身体检查室等六大区域,是集心理疏导、身体检查、取证、司法救助、预防教育等多功能于一体的专用场所,实现侦查取证、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医疗机构检查治疗、专业人员心理疏导等“一站式”的办案流程,兼顾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关爱和隐私保护,避免“二次伤害”。同时,也可利用该办案中心完成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讯问、心理咨询、家庭亲职教育等工作,做好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

揭牌仪式结束后,与会领导就如何充分发挥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中心的重要作用和构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进行了深入的座谈交流,大家结合各自职能,发表意见建议。

会议指出,要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准确认识和把握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检察机关要明确主责、主业,以办理案件为立足点和出发点,充分利用“一站式”办案中心,善借力、巧借势,牢牢抓住上级部署点、群众关注点、重要时间点,联合有关部门、主流媒体,打造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共同体、生态圈。要强化担当,压实工作责任,坚持预防为主,全覆盖排查化解风险,持续深化预防未成年违法犯罪综合治理,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着力解决一批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法依规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到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守护好未成年人保护的最后一道防线。

座谈会后,各有关单位与县人民检察院共同签订了《关于性侵未成年被害人刑事案件“一站式”办案机制的意见(试行)》《关于建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和社会支持体系合作协议》,两份文件主要从“一站式”办案中心取证、救助、运行等办案机制,以及未成年人检察和社会支持体系的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工作内容、工作保障等方面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各单位在玛曲县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中心工作期间,各自所肩负的工作职责和所承担的具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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