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全县各部门单位认真履行“三定”规定,增强法治意识,泰安市宁阳县开展“三定”规定专题学习活动,引导全县各级机关部门事业单位主动对标“三定”规定和机构职能编制规定要求,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分类明确学习内容。根据不同类型机关部门事业单位,确定不同学习内容。县直机关部门单位主要学习县委机关、县政府部门“三定”规定;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规定;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职责边界清单、职责任务清单。乡镇(街道)主要学习乡镇街道职责任务清单;推进乡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意见。经济开发区主要学习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方案。高新区主要学习成立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通知。全县各级机关部门事业单位共同学习县乡“属地管理”事项职责任务清单。《宁阳县县直机关部门职责分工协调办法(试行)》(宁编〔2021〕71号)。

组织开展专题学习。机关部门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主持,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原原本本学习、逐字逐句解读、逐条逐项查摆,进一步明确本部门(单位)“三定”规定的主责主业、各类清单职责划分,厘清部门(单位)内部之间职责。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找准本部门单位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及时将职能职责、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压实责任,避免了职能交叉和推诿扯皮,做到职责明确、履职合法、程序透明、责任到人。同时,有代管单位的部门召集被代管单位共同召开专题学习会议,明确职责划分。

集中解决争议问题。一方面,机关部门事业单位树立有解思维,对部门间职责分工有异议的,根据《宁阳县县直机关部门职责分工协调办法(试行)》,积极主动协商解决;根据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文件精神,确需调整的,按程序提出书面申请。同时,代管部门指导帮助被代管部门履行职责;被代管部门主动向代管部门交流工作,建立会议协商制度,做好工作衔接配合。另一方面,县委编办成立4个督导组,全面开展督导检查。对于部门单位提出的争议问题,能现场解决的,即时厘清职责边界、主次定位,现场立即解决;对于涉及问题较为复杂,县委编办集中研究或请示市委编办,随后及时解决;对于职责界定依据模糊、双方争议较大的事项,县委编办提前县委编委会研究解决,促进部门内部和各部门间的优化协同高效。(通讯员 李同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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