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限制“超过4天未做核酸检测人员”进入有关场所的通告


 

全县广大居民朋友:

为有效应对当前严峻复杂的疫情形势,严防疫情输入传播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即日起对“超过4天未做核酸检测人员”限制进入县域内有关场所。

一、限制人员。在单人员(包括入单返单人员)超过4天未做核酸检测,扫场所码时,健康码二维码下方第一行核酸检测标牌显示5天及以上,限制进入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虽然显示5天的,但能提供乡镇(街道)印发的24小时内核酸采样证明的除外(因乡镇街道以第XX轮为标识,可咨询属地已经开展多少轮核酸检测)。

二、限制场所。包括机关单位、政务服务大厅、学校、养老服务机构;餐饮单位、宾馆、酒店、民宿、商场、超市、酒吧、KTV、棋牌室、农贸市场、药店;各类企业、建设工地、交通站点、交通场站出入口等场所;冷链食品、物流快递等重点生产、加工、运输等场所;其他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经营性服务、人员出入较多的场所等。严禁乘坐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工具。

三、限制措施。各公共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务必按照要求,对人员进行“场所码”扫码查验工作,加强对“超过4天未做核酸检测人员”的排查劝导,一旦发现,禁止进入,并立即报告主管部门、村(社区)和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时告知其到就近医院采样点采样。对执行扫码查验制度不严格不规范的场所经营单位,依法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对不服从管理、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人员,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公共场所是疫情防控的关键和重点,维护公共安全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希望广大居民积极配合进行核酸检测和场所码查验,自觉维护正常疫情防控秩序。

单县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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