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说·民法典】没货就能随便取消网购订单吗?


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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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商家在网站上发布的商品信息,如单价、数量、品质等,因已具备订立合同的基本要素,并通过网站向消费者公示,属于合同要约。消费者确认下单后,属于承诺,此时买卖合同即告成立,卖家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但要特别注意的是,线上购物时不少商家会在网站上作出特别约定,如商家可以单方取消订单的情形,此类条款通常属于格式条款,商家要向消费者履行提示及说明义务,否则此类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

来源:法治平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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