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这145家,尽快处理

漳政民〔2022〕135号

  社会组织每年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既是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义务,也是社会组织监督管理的重要抓手,更是社会组织信守承诺、履行义务的具体体现。

  2022年4月12日,我局印发《漳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市本级社会组织2021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漳政民〔2022〕36号),部署2021年度年报工作,大多数市本级社会组织积极按期于6月30日前完成年报,但还有部分社会组织迄今未按要求参加年报,已经逾期。

  一、经整理核实,截止8月31日,尚有145家市本级社会组织逾期未按要求参加年报(具体名单附后)。请未按期年报的社会组织务必重视此项工作,并于10月31日前抓紧按照《漳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市本级社会组织2021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要求登录年报系统,补报年度工作情况。

  《福建省社会组织年报系统》将继续开放至11月30日,在此期间可以继续登录《社会组织年报系统》填报(年报审查通过后,系统会显示“超时年报”)。年报系统登录办法和填报要求详见4月12日“漳州民政”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或咨询市民政局社管办,电话:2048803。

  二、拟注销的社会组织请抓紧完成清算工作,办理注销登记。

  三、对不按规定参加年报、又不办理注销登记的“僵尸型”社会组织,我局将按照《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将其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乃至《严重失信名单》,必要时予以清理并依法撤销法人登记资格。

  特此提醒公告。


  附件:2021年度未按期年报社会组织名单(截止8月31日)


漳州市民政局

2022年9月1日





来源:漳州市民政局

编辑:洪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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