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刚拿到不动产权证,为啥使用期只有65年?官方回复


信件内容:

购买的商品房住宅刚拿到的不动产权证,发现证书上边使用期限是从2016年9月2日起至2081年6月7日止。实际计算期限只有65年,可是根据法规住宅期限不应该是70年吗,还是因为吕梁新城的楼盘特殊,都是65年吗?

回复部门: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回复日期:

2022-09-01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关于您的来信答复如下: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居住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为70年。吕梁市人民政府于2017年出让给吕梁市俊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用于建设恒大华府项目。

在市政府出让文件中明确规定了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64.75年,从2016年9月2日起算。你所购买的恒大华府商品房使用期限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来源:吕梁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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