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城进行时 | 回民区警方重拳治理“小广告”乱象

街头巷尾的小广告,严重影响市容环境,损害城市形象。为严厉打击辖区内流动散发、张贴小广告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文明有序的市容环境和城市形象,持续巩固提升创建成果。

8月24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回民区分局攸攸板镇派出所继续出重拳,共在辖区内查获张贴小广告人员2名,公安机关依法对两起案件的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警方提示:现实中,张贴小广告的,除了办假证,还有一些违法诈骗信息,如“重金求子”、黑车交易等,还有打着陪聊、陪游、按摩及招聘“公关”幌子提供色情服务的。还有一些招工、家政、房屋租售等小商业广告信息等等。任何乱涂乱画乱贴小广告的行为均已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警方可根据情节轻重进行警告、治安拘留或罚款。市民遇此情况可直接打110报警,条件允许的可扭送派出所。如果广告内容涉及到各类犯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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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意张贴小广告属于违法行为,涉嫌损坏公私财物,可处拘留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相关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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