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入驻创业项目最高奖20万元!惠州出台新政加强惠州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

就业是民生之本,创业是就业之源。大学生是最重要的就业创业群体,推动大学生创业平台建设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为加强惠州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扎实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财政局 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广东惠州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日前印发实施。新办法自今年9月9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惠州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 东江图片社

记者注意到,对比2016年印发的《广东惠州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的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办法是在原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管理部门,扩大创业培训和服务对象范围和主导产业(创业项目)范围,延长了孵化区留驻期。

孵化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

●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

●具有行业示范性创业项目的创业青年

享受房租减免优惠

●苗圃区培育期2年享受全额房租减免,“零房租”入驻

●孵化区第一年享受全额房租减免,第二年按每月5元/平方米收取租金

●第三年起,以市场评估标准按月收取租金

引入创业服务机构提供专业化服务

广东惠州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是省市共建,以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模式,为大学生、创业青年提供创业培训、创客空间、创业孵化、创业交流、创业融资、创业服务的公益性服务平台。自2016年6月正式运营以来,该基地成功孵化企业和团队200多家,带动就业2300多人,近万名大学生参加创业模拟实训。

为更好地服务创业青年,新办法指出,在仲恺高新区社会事务局下设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引进创业服务机构,并对创业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监督和考核,检查创业孵化基地各项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仲恺高新区社会事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原办法于2016年制定,2021年已过有效期,为进一步加强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同时结合过去5年来积累的管理经验,结合当前的创业形势,现重新制定出台新办法,并细化了管理职能,以便更贴切地为创业青年提供更加精准、细致的服务。

孵化对象和主导产业范围扩大

根据新办法,创业孵化基地孵化对象包括: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具有行业示范性创业项目的创业青年等。其中,在校及毕业5年内的学生创业项目占比应不低于70%。

新办法对孵化的主导产业(创业项目)也做了规定,包括互联网+、电子信息、软件服务、工业设计、商贸物流、现代服务业、动漫、文化创意、电子商务、电子竞技、跨境电商、网红直播等产业;属于优先发展的产业和有利于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的其他产业项目;有利于大学生就业创业的产业项目;有利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推进乡村振兴的项目是孵化重点。

记者注意到,对比原办法,新办法扩大了创业培训和服务对象范围,增加“创业项目具有行业示范性的创业青年”内容;规定学生创业项目比例,明确“在校及毕业5年内的学生创业项目占比应不低于70%”;明确“提供免费的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与此同时,新办法扩大主导产业(创业项目)范围,增加了电子竞技、网红直播项目和有利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推进乡村振兴的项目。

仲恺高新区社会事务局有关负责人指出,孵化对象和主导产业扩大之后,可以将更多的创业主体和创业项目纳入孵化范围,帮助更多大学生创业,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

延长孵化区留驻期

值得注意的是,新办法延长了孵化区留驻期。新办法指出,创业苗圃区培育期为2年,创业孵化区孵化期为2年(同时,孵化期不超过企业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孵化期满后,入驻企业(团队)和个人应退出孵化基地。对创业示范作用较好和能够为其他企业(团队)和个人提供服务,或创业示范效应明显,具有带动就业功能的,经报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批准,可延长留驻创业孵化基地期限,但最长留驻期限不超过2年,留驻期间不再享受创业孵化基地的有关优惠扶持政策。

对比原办法,新办法延长孵化区留驻期。对创业示范效应明显,具有带动就业功能的创业项目,最长留驻期限由1年改为2年。

“留驻年限的延长,一来可以降低创业者的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把更多精力放在创业方面,同时也是基于某些项目需要更长时间的扶持和孵化,才能达到创业成功的预期效果。”仲恺高新区社会事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创业孵化基地将继续发挥基地的作用,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助力市场主体倍增工程。

记者了解到,截至今年7月,基地在孵企业(团队)总数34家,其中:场内孵化28家、场外孵化6家;在孵项目中,有博士项目1个、硕士项目3个、高企项目4个、科研类项目12个、电商类项目11个、乡村振兴类项目2个。2016年以来,基地孵化企业实现产业落地共12家。

入驻企业和个人可享优惠扶持政策

新办法继续对企业(团队)和个人入驻期间进行房租减免:苗圃区培育期2年享受全额房租减免,“零房租”入驻;孵化区第一年享受全额房租减免,“零房租”入驻,第二年按每月5元/平方米收取租金;第三年起,遵循“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模式,以市场评估标准按月收取租金。

入驻企业(团队)和个人的创业项目获得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技、教育部门创业创新一、二、三等奖奖励的,按获奖等级,分别给予20万、15万、10万元奖励;获得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技、教育部门创业创新一、二、三等奖奖励的,按获奖等级,分别给予10万、8万、5万元奖励;获得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技、教育部门创业创新一、二、三等奖奖励的,按获奖等级,分别给予5万、3万、1万元奖励。

惠州日报记者骆国红 通讯员袁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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