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云法律帮帮团丨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支付赔偿金

 乌鲁木齐市民王先生:今年5月,我到一家快递公司工作,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3个月,每月工资5000元。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工作时间为9时至21时,每周工作6天。到了7月底,我以工作时间过长为由拒绝超时加班安排,公司就说我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与我解除了劳动合同。

  石榴云法律帮帮团成员、新疆大典律师事务所律师古丽仙·阿不力米提:《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你供职的公司规章制度中“工作时间为9时至21时,每周工作6天”的内容,严重违反法律关于延长工作时间上限的规定,应认定为无效。你拒绝违法超时加班安排,系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不能据此认定你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因此,你可以在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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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隋云雁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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