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杨舒涵
“原想着遇到疫情了,这钱肯定没戏了,却没想到在不见面的情况下,法官一天就搞定了!”9月4日,隔着电话都能感受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巩留县当事人吴某言语中的高兴。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州分院立案一庭副庭长周丽萍通过视频连线开展线上调解。通讯员 张婷摄
2019年10月,吴某和李某签订建筑设备租赁合同,李某租用吴某的电动吊篮,租赁期为1年。吴某按合同约定交付租赁物后,李某却以各种借口迟迟未支付租赁费,且在合同到期后,部分设备也未归还。多次协商未果,今年7月,吴某将李某告上法庭。
8月1日,伊宁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李某向吴某支付租金7.9万元,赔偿未归还吊篮零部件损失5.9万元。李某不服,8月13日,他通过“新疆诉讼服务网”向一审法院递交上诉状,上诉至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州分院。
眼看案件即将进入二审程序,但新一轮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让城市暂时停下了脚步。
“唉!”这让吴某心里只有着急的份儿。

三方视频连线调解工作正在进行中。通讯员 张婷摄
主审法官、伊犁州分院立案一庭副庭长周丽萍接到案件后,立即通过电话、微信与当事人取得联系,仔细了解案件经过,迅速厘清纠纷症结。8月26日,通过“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微信小程序,法官和双方当事人同时在线,周丽萍耐心释法析理,最终,双方在线达成调解协议,李某分两期支付吴某10万元,纠纷得以妥善解决。
自8月以来,伊犁州两级法院充分应用“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积极开展“云间”诉前调解、定分止争,千方百计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共通过音视频调解案件416件,成功率达95%,让数字公平正义温暖群众心田。
如今,“云”立案、“云”调解、“云”审理、“云”执行等线上办案已经成为全区各级法院疫情发生时的主要工作模式。各级法院依托在线诉讼平台,全面开展网上立案、调解、证据交换、庭审、宣判、送达等在线诉讼活动。
伊犁州两级法院持续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采用“互联网+多元解纷”方式,确保矛盾化解和司法便民均“在线”,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就享受到智能精准、普惠均等的多元解纷服务。
“云端办案的实践,在本轮疫情中再一次验证了它的效果。”伊犁州分院技术室副主任尹志远感慨道,这种办案模式不仅避免当事人出行造成交叉感染的风险,也为群众、企业和法院节约了大量时间、经济成本和法律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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