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百丈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组织队员开展执法巡查,发现一起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的违法行为,当即进行简易处罚,该处罚单为余杭区人民政府赋权事项给百丈镇以后,以百丈镇名义开出的首张罚单,这也是余杭西部乡镇开出的首张罚单。
当日10时05分,百丈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在鸬鸟大道进行巡查时,发现姜某某在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由于该行为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执法人员当即对进行劝导。根据现场情况,执法人员要求店主进行整改,并对其处以10元罚款。

9月5日,百丈镇开展“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例会,会上表示,余杭区人民政府赋权事项给百丈镇后,百丈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将以百丈镇名义更好地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常态化开展执法。

现如今,百丈镇把所有的行政执法力量整合到一支队伍中,形成跨部门综合监管合力。同时,专业执法队伍和执法力量下沉、“单一执法”变为“综合执法”等举措,也大大提高了执法效率。

今后,百丈镇将深入贯彻省、市、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要求,真正把“执法有权、治理有力、服务有效、发展有为”的目标落地见效,形成“管中有执、执中有管”的基层治理新格局。(余杭微融圈 张书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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