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不出赔偿金!男子伤害国家二级保护鸟类,被罚巡山183天

近日,江苏常州检察院办结了一起用劳务代偿方式履行生态损害赔偿的案件。农民钱某在家门口放置捕鸟网,导致2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松雀鹰死亡,价值鉴定为25000元。因钱某属无固定收入的困难人群,拿不出赔偿金,公益诉讼团队提出“劳务代偿”,期限183天,每天8小时,工作内容主要是护山巡林以及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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