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听证线上直播,通过摆事实、讲法律,不仅增强案件公开性、说理性,更能扩大普法的深度和广度,让公平‘看得见’,让法治‘听得到’。”五莲县检察院8月17日举行的公开听证会结束后,听证员王云学感慨道。
网络直播中,因高价购买了销售者盗窃所得的松树,购买者付某、邹某被控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因“明知或者应当知道其所购买的松树系他人盗窃所得的证据不足”,检察院拟对购买者付某、邹某作不起诉处理。8月17日上午9时,五莲县检察院为此举行公开听证会,并在中国检察听证网同步直播。这也是全市开展的首次听证直播。
2020年3月至12月,被不起诉人邹某、付某分别花费两万余元和四万余元多次从梅某和郑某手中非法收购盗挖自五莲县的松树30余株。侦查机关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将案件移送五莲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五莲县检察院仍然认为:证实被不起诉人付某、邹某明知或者应当知道其所购买的松树系他人盗窃所得的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且没有再次退回补充侦查的必要,依法决定对付某、邹某不起诉。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就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情况进行了详细阐释,对拟不起诉处理理由作出了充分说明,认真听取听证员评议意见。经评议,包括人民监督员在内的3名听证员一致赞同检察机关拟不起诉意见。被不起诉人付某、邹某当场真心悔过,并表示今后一定遵纪守法。
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监督、以公开促公信、以公信促公正的重要体现。今后,五莲县检察院将继续依托“公开听证+网上直播”的模式,让更多人民群众参与到社会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力大的案件办理中,让司法公正看得见,让司法温暖摸得着。(日照报业全媒体记者 何安娜 通 讯 员 王衍冬 玄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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