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法〔2022〕196号《关于对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平原法院少年法庭庭长张君被表彰为“少年法庭工作先进个人”称号,是山东省获此殊荣的五个先进个人之一。


张君同志自进入法院工作以来,爱岗敬业,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忘我工作,尤其是负责少年法庭以来,情系涉讼少年,倾注司法关爱。

在审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中,协同建立“法院+政府+社区+妇联+工会+N”家庭教育联动机制,邀请婚姻家庭咨询师共同介入,加强心理咨询辅导。而在审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则在依法认定案件事实、适用法律的同时,注重突出庭审的教育感化作用,把每一个案件的审理变成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为将关心、关爱、关怀贯穿全过程,建立回访和心理咨询师嵌入机制,对“问题少年”进行判后释明和心理疏导,并帮助其解决入学、就业等实际问题,用司法阳光照亮“回家的路。”

在完成审判工作的同时,张君还开展多类型、多渠道的特色工作。在她的积极倡导下,陆续在平原县多所学校防治校园欺凌先议办公室,建立法官任“法制副校长+先议办公室主任”的常态化工作机制,有效预防校园欺凌、暴力侵害等行为。她还担任多所学校法治副校长,有针对性地为学生、家长及教师举行专题讲座,进行普法教育。今年6月,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平原法院为司法先议改革试点单位。“1+2+2+3”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和权益保护工作模式,在《中国审判》杂志刊登宣传推广。


百尺竿头思更进,策马扬鞭自奋蹄。张君同志表示将坚守初心,勇担使命,继续为少年审判工作添砖加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带着更多的法治获得感迈出法院大门。
平原融媒:刘素 刘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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