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代睿 邵萌
日前,中宣部推出“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封面新闻《拾年》栏目将全程予以关注,报道中国这十年的成就与变化。
9月8日,中共中央宣传部举行新时代民政工作新闻发布会。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司长刘喜堂在发布会上回答封面新闻记者提问时表示,针对突发疫情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造成的影响,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时调整政策,出台了一批应急性救助措施。

▲ 封面新闻记者提问。图片来源:国新办
刘喜堂介绍,比如向生活困难未参加失业保险人员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会同有关部门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阶段性扩大补贴范围,降低启动条件;突破户籍限制,在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这些政策对于保障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产生了非常好的效果”。

▲ 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司长刘喜堂。图片来源:国新办
“党的十八大以来,有两个法规文件对社会救助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刘喜堂介绍,一个是2014年颁布施行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另一个就是202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意见》印发以来,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落实改革完善相关制度要求,取得了比较好的成效,大大增强了社会救助的包容性、可及性、便利性和精准性。
他表示,《意见》出台之后,低保、特困供养和临时救助制度都做了相应调整完善。低保实行了“单人保”,将按户保和按人保结合起来,使低保制度更有温度。特困放宽了认定条件,规范了无劳动能力的认定方法,将制度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到18周岁,临时救助制度实施了小金额先行救助,突出了救急解难功能。
刘喜堂指出,社会救助是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的兜底性、基础性制度安排。下一步,民政部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健全救助对象精准认定机制,创新优化救助服务,有力推进社会救助法治化、专业化、信息化、精准化,切实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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