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依法处置违法信访行为案例选编(一)

为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保护公民合法权益,近日,枣庄市对多起违法越级上访、缠访闹访、以访施压、以访牟利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了依法处置。本次选编其中3件典型案例。

案例一

台儿庄区居民李某某反映拆违补偿等问题,多次到国家信访局上访登记,在信访部门明确答复其诉求不合理的情况下,长期以访施压,无故缠访闹访,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2022年7月4日,李某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台儿庄区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2022年8月18日,李某某被台儿庄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案例二

市中区居民颜某某,自2018年起多次反映拆迁补偿等问题,经责任单位解释其诉求不合理后,多次采取赴省进京越级上访等形式,以期达到以访施压、以访牟利目的,其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信访秩序。2022年8月12日,颜某某因寻衅滋事被市中区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

案例三

枣庄高新区居民王某某、刘某某等多次信访反映,要求对新增户籍人员给予拆迁补偿,在信访部门反复解释其诉求不合理的情况下,二人仍执意到国家信访局上访,试图以访施压,实现不合理诉求。2022年8月18日,王某某、刘某某被枣庄高新区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

温馨提示

信访是公民的权利,但是信访行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做到依法、逐级、有序、理性表达诉求。极端上访,不仅不能解决问题,反而要承担法律后果。任何形式的非访、缠访、闹访以及滋事扰序、以访施压、以访牟利等违法犯罪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更重要的是,违法犯罪行为人信息将依法记录保存,还将直接影响子女等直系亲属考学、入党、入伍、报考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等。扰乱社会秩序,最终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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