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区居民生活用天然气价格政策调整

  根据国家、省有关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监管政策要求,以及受上游中石油、中石化等天然气价格上涨影响,自9月1日起,我市对市区(东港区、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居民生活用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进行调整。
  按照1∶1.2∶1.5比价规定,第一阶梯价格由2.635元/立方米调整为2.973元/立方米;第二阶梯价格由3.162元/立方米调整为3.5676元/立方米;第三阶梯价格由3 . 953元/立方米调整为4.4595元/立方米。执行居民气价的学校、养老福利机构及城乡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等非居民用户用气价格,仍按居民生活用气第一阶梯气价的1.1倍执行,由2.899元/立方米调整为3.2703元/立方米。
  同时,考虑到国家人口政策变化情况,多人口家庭需求和基本家庭平均人口增长现状,本次同步增加普通用户和采暖炉居民用户用气阶梯气量。
  其中:普通用户第一阶梯年用气量,由0—240(含)立方米调整为0—300(含)立方米;第二阶梯年用气量,由240—600(含)立方米调整为300—650(含)立方米;第三阶梯年用气量,由600立方米以上调整为650立方米以上。
  采暖炉居民用户第一阶梯年用气量,由0—800(含)立方米调整为0—1100(含)立方米;第二阶梯年用气量,由800—1000(含)立方米调整为1100—1400(含)立方米;第三阶梯年用气量,由1000立方米以上调整为1400立方米以上。
  单个居民用户或单个气表对应家庭居民人数较多(5人以上人口)家庭,可持户籍证明到燃气企业营业网点申报增加用气量。核实后,按每增加1人,年度用气量增加50立方米标准执行。
  经测算,价格调整后,市区普通居民用户月均增加支出约3.2元。为减轻气价上涨影响,对市区开通天然气的城乡低保对象家庭生活用气给予每户每年48元的补贴,补贴资金随最低生活保障金同步发放,确保低保对象不因价格上涨而影响生活水平。
  本次居民生活用气价格调整主要受三方面因素影响。一是落实上级有关加强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监管工作要求。从2018年开始,国家、省文件要求各市核定独立的配气价格,遵循“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通过公开听证,确定以2%准许收益率(国家规定最高不超过7%)核定我市市区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为0.78元/立方米。二是上游气价上涨。自2021年4月1日起,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意,上游中石油、中石化等供气企业将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上浮了5%,但我市市区居民终端销售价格没有即时调整。三是推进管道天然气价格机制改革的重要举措。配气价格是确定管道天然气价格的基础。此次完成市区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核定工作,为下一步我市管道天然气价格改革打下了坚实基础。(记者 黄建玲 王霞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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