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文旅局发布养老诈骗指导案例

龙岩市文旅局发布养老诈骗指导案例

警惕养老诈骗,守住养老“钱袋子”

为进一步加大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力度,提高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与和舆论环境。市文化和旅游局提醒广大老年消费者:严防“低价游”陷阱,选择合法正规旅行社,主动抵制不法经营行为,警惕养老诈骗,守住养老“钱袋子”

案例一

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

案情

2022年2月,接群众举报,龙岩市刘某某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打着福建某旅行社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的旗号,从事招徕、组织老年旅游者活动。

经调查,刘某某于2020年11月组织老年旅游者1名前往海南旅游,获取违法所得2700元,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龙岩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刘某某改正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700元,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的行政处罚。

欺骗行为

抓住了人们贪便宜、图小惠的心理,借助不正常、不合理的超低价吸引游客、招徕游客,然后安排大量购物和自费项目,在旅途中与购物店勾结,欺骗、诱导、甚至强迫游客购买玉石、珠宝、药材等价格难估或质次价高的商品,参加自费项目,从中获取高额“回扣”,这既影响到了游客的旅行体验、侵害了游客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正常的旅游市场秩序。

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以组织旅游的名义,利用微信、博客等社交平台或者行业协会、学会、车友会、驴友会、俱乐部等形式,从事旅游经营业务。

如何防范

应参加合法正规旅行社组织旅游团队,对于通过微信群、微信朋友圈和小广告发布的旅游信息要加强甄别,对那些不提供旅行社名称、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信息和联系方式的宣传广告要提高警惕。无证经营旅行社业务的不法人员,基本会以超出常理的“不合理低价游”或者“免费旅游”来招徕游客,其本质是组织品质低劣的购物团。游客可通过12318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热线或12345政府热线进行举报。

案例二

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案情

2021年3月19日至3月23日,某旅行社组织接待一行16人老年旅游团队,未向组团社收取接待和服务费用。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该旅行社隐瞒具体购物场所及商品真实情况,组织安排该老年旅游团队到玉器店、乳胶店等购物场所诱导消费,并获取购物场所给予的回扣5712元。

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八条之规定,对当事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5712元,责令停业整顿二十日,并处罚款80000元的行政处罚;给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吴某罚款9000元的行政处罚;给予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王某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欺骗行为

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老年人旅游,通过强制、诱导、忽悠、捆绑销售等手段,诓骗老年人以高价购买假冒伪劣保健品、奢侈品等商品,或者途中变相增加各种高额费用。

如何防范

不贪图小利,不轻信他人,牢记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打消“用小钱赚大钱”“吃小亏赚大便宜”“不劳而获”的念头。

图: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来源:文旅龙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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