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江苏的高女士到一家饭店上班,可换上工作服还没到半小时,就不幸滑倒跌伤,被诊断为9级伤残。协商赔偿不成,高女士将饭店告上法院,请求支付医疗费、补助金等共计21万余元。饭店却不认可高女士是其员工,理由是双方并未签订劳动合同。法院表示,工伤的认定是以具体的劳动关系为前提的,通过双方沟通及高女士换上工作服等情景,最终认定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饭店不服又再次上诉。由于这起纠纷已持续3年时间,为化解矛盾,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协商、释法明理,最终双方签订了一次性处理协议,由该饭店补偿高女士10万多元。

来源:荔枝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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