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被“信任”的骗子 逃不掉的“狐狸”

近日,长岭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在全力推动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的工作中,抓获涉嫌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那某。

事发当时,受害人黄某某向刑侦大队报警,称其被同一人连续诈骗两次,共计被骗60050元。办案民警立即将案件进行上报,在局分管领导的指挥下,立即展开破获工作。


第一次被骗:

日常生活中,黄某某经常与那某见面,无意间透露了自己想买一些低价畅销香烟的想法,没想到那某“恰巧”有一个亲属就在烟草公司上班。黄某某就主动请求那某帮忙联系这个亲属。那某最开始只说“试试看”,但没过几天,就给黄某某“搞”来了30条畅销烟,并告诉黄某某仅需要花12700元即可。黄某某一看真的低于市场价很多,非常高兴,感觉那某“非常讲究、办事爽快”,随即支付全部烟款。

过了几天,那某找到黄某某,称自己办事急需20条香烟,并承诺:“我不会差事儿,过后肯定给你补回来!”黄某某感觉那某之前都帮过自己,正没有机会表示感谢,便二话不说将20条香烟交给那某。结果可想而知,黄某某再也没见到这20条烟。

而真相是,那某听说黄某某需要香烟的时候,就开始有意无意向黄某某透露自己的亲属在烟草公司上班、可以低价买烟的虚假事实,诱导黄某某“上钩”。这30条香烟并不是从烟草公司低价买入,而是那某以正常价格在多个超市、商店一条一条拼凑购入,随后向黄某某假称通过其亲属“费个牛劲”,终于“搞”到了这30条畅销烟。收到黄某某支付的烟款的几天后,那某就以自己办事需要为由,向黄某某要回20条烟,但并不是办事,而是转手将香烟卖掉,卖烟款用于支撑自己平时花费。


第二次被骗:

黄某某在与那某的接触中,经常听那某讲自己在法院执行局“办案”的事,得知他“在法院执行局上班”,加上“买烟”的事,黄某某对那某已经产生了信任。在一次与那某的交谈中,黄某某听那某说法院正在拍卖一辆轿车,价格非常低,“谁买谁合适”,黄某某便在那某的“蛊惑”下,产生了购买的想法,再次请求那某“帮忙”。

不久,黄某某便在那某帮忙“操作”下参加“竞买”,但是需要先支付车款38500元和佣金3850元。黄某某信以为真,为了能低价买到车,很快将两项钱款支付给了那某。并在那某的示意下,还给了“需要找人办事”的那某“好处费”5000元。在随后的日子里,那某“人间蒸发”,黄某某就只剩下了无尽的等待,他终于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随即报警。

而真相是,那某在实施第一次诈骗行为后,感觉黄某某已经“上道儿”。于是“趁热打铁”,以之前塑造的“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的虚假身份,虚构了“法院有轿车正在拍卖”的事实透露给黄某某,并称可以低价参与“竞买”,引诱黄某某再次掉入“陷阱”。果然,黄某某“自投罗网”。那某“顺水推舟”,催促黄某某很快支付了钱款。

为了防止被警察找到,狡猾的犯罪嫌疑人那某扔掉了手机卡等能够证实自己身份和行踪的物品,随即外出打工,始终不和自己的家人、亲属联系,但其大手大脚的生活习惯却无法改变。一段时间后,骗取的赃款和打工工资几乎被那某挥霍殆尽,那某“无奈”之下返回长岭县,暂住在某酒店内谋划下一步“计划”。

“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在办案民警连续30余日的持续调查下,那某终被擒获。目前,犯罪嫌疑人那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来源:松原公安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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