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滨区、山城区通报多起涉疫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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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滨区

经督导检查,9月9日—11日,以下经营场所存在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行为,现通报如下:

案例1:9月9日,泰山路街道广场西步行街卓诗尼、戈美其、361°、安踏、爱依服、闺蜜衣橱、避风塘等7家门店不同程度存在不按要求扫场所码的现象,按照有关规定,责令停业整顿。

案例2:9月10日,天山路街道辖区闽江路与庐山路交叉口冰雨时间奶茶店、黄焖鸡米饭店,存在部分进入人员未扫码、不佩戴口罩现象,鉴于是首次发现该问题,作出警告处理。

案例3:9月11日,钜桥镇“乐而美”饭店,存在工作人员未佩戴口罩现象,菜品露天摆放且未安装防蚊蝇设施,责令停业整顿,进一步接受市场监管所处理。

疫情并未远去,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及经营主体自觉落实戴口罩、扫场所码、测体温、查健康码、查行程码等措施,维护常态化疫情防控正常经营秩序,做到人人参与防控、人人做好防控,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安全屏障。

山城区

近日,山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组织政法委、公安、市场监管、商务、卫健、城管等执法部门组成八支联合执法队伍,对全区各类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开展联合执法,现将执法过程中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山城区奔流街二运烟酒店,店内工作人员不佩戴口罩,未严格落实扫场所码,鉴于首次发现该问题,被警告处理。

案例二:山城区德发小吃店工作人员未佩戴口罩,鉴于首次发现该问题,被警告处理。

案例三:菜鸟驿站(职工医院西侧)未提醒扫场所码、无测体温工具、无顾客登记记录,依照有关规定,责令停业整顿。

案例四:红旗街东段东成专业电动工具店未见场所码,依照有关规定,责令停业整顿。

案例五:长风市场彩云饼屋负责人未按规定佩戴口罩、未提醒顾客佩戴口罩,扫场所码和测量体温,依照有关规定,责令停业整顿。

案例六:长风市场老摊油条负责人未按规定佩戴口罩、未提醒顾客佩戴口罩,扫场所码和测量体温,依照有关规定,责令停业整顿。

案例七:山城区奔流街曹曹酒城、铭轩广告存在工作人员屡次不佩戴口罩,鉴于其性质恶劣,依照有关规定,责令停业整顿。

案例八:山城区前进路风帆蓄电池存在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口罩,聚众打牌等问题,鉴于其性质恶劣,给我区疫情防控带来危害较大,责令停业整顿。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下一步,山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将持续对各类场所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联合执法,请广大群众及各类场所经营者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对拒不履行责任,做出涉疫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和单位,将坚决依法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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