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导航】《司法的细节》:正义就隐藏在细节之中

《司法的细节》

推荐人: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

党组书记、检察长

鲍键

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司法更是如此,其公正和权威,深深地蕴含在每个细节之中。可以说,每项司法活动都影响着案件最终质量,任何微小的细节都关乎着司法公信力。所以,对司法细节的捕捉、监督、纠正和反思,既是我们应当掌握的基本能力,也是我们守护司法公正的基本路径。

《司法的细节》一书汇集了刘仁文教授对中国司法现状和法律制度的观察研究,围绕“遏公权之放纵”“筑制度之樊篱”“察现实之病弊”“思未来之良法”“探正义之精髓”“辟人道之曲径”和“凝细节之力量”等主题,收录了其二十多年公开发表的关于司法细节思考和感悟的100余篇文章。其中,既有言简意赅的时评短文,也有理论深刻的长篇大作;既有洋洋洒洒的推理论证,也有通俗易懂的访谈叙事。该书通过大量的案例细节和小故事,将司法进程中的种种细节问题娓娓道来,给人留下深刻的启示。

坚持注重细节的思想“高度”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全面依法治国步入新阶段。日益精准化、人性化的执法司法体系构建,愈发彰显出社会主义法治的力度与温度,全方位深层次的司法改革新格局正在形成。与此同时,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尤其是在司法体制及其改革方面,对司法的公平、公正和效率有着更高水平的需求。之所以推荐本书,也在于其紧跟时代脉搏,虽然围绕的是一个个具体的司法细节,但目标却着眼于系统性的建构,针对的是中国司法体制的更加完善和人们对司法公正的更高期许,在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过程中,其中的一些思考和建议,颇具思想高度。比如,书中从保护被告人人格尊严的细节出发,提到“我们研究司法规律,是不是可以回到一个原点,即公权力部门也应当像要求个人一样,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就和当前强调的“如我在诉”以及“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存在共通之处。这种从细处入手、大处着眼的认识高度和认知能力,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秉持注重细节的人文“温度”

人民性是司法的天然属性,意味着司法必然始终坚持人民立场,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在工作的各环节各领域各方面,要急人民之所急、想人民之所想,用心用情办好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每一个“小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尤其要注重在细节上下功夫。很多时候,一个小的举动,一个小的细节,很可能会影响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整体感受和评价。比如,同样的办案结果,如果多做些释法说理的工作、多说些温情的话语,当事人的感受可能就很不一样。又比如,书中收录的《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和抚慰制度》一文,早在本世纪初就关注到有些案件中被害人及家属因被告人无力赔偿而陷入困境这一细节,呼吁最高法“加速研究出一套全国范围内的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并呼吁公安部、最高检“出台类似的救助制度”。现在,司法救助制度已经成为一项重要的检察工作,不仅有利于纾解当事人的生活困难,对于化解潜在信访矛盾、促进“诉源治理”也起到了重要作用。所以,只有多换位思考,多从细节处替人民群众着想,才能真正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保持注重细节的司法“精度”

司法向来是一门精细的艺术,它需要司法工作者通过严密的逻辑推理做出公允的判断,需要从依法规范每一个行为细节抓起,以此实现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相统一,个案公正与普遍公正相统一,司法公正和社会公正相统一。刘仁文教授在《公诉环节如何防止冤假错案》一文中,明确提出要坚决防止出现“带病起诉”;要把重证据的要求贯穿到办案始终,从过分依赖人证转变为更加重视客观性证据,既注重收集犯罪嫌疑人有罪、罪重的证据,又注重收集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的证据;要建立关口前移的主动介入机制,只有把侦查环节的各项取证活动做好,才能从源头上把住案件质量关。种种细节,正是我们办实每个案件,避免错案瑕疵案发生的关键所在。

对个体而言,正义从来都是具体的、鲜活的;对国家和社会来说,法治进步也是由许许多多细微的甚至是琐碎的小微制度的进步推动的。《司法的细节》一书用一篇篇短小精悍却见微知著的文字揭示出:正义的实现不光要靠成文的实体内容和程序法规定,还要靠贯穿于整个司法中的各种细节。

有时,正义就隐藏在细节之中。

来源 | 杭州检察

编辑 | 虞滢颖

审核 | 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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