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8部门征集违规收费线索

9月8日,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等8部门联合发布了《公开征集昆明市涉企违规收费问题线索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并公布联系电话。

本次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主要聚焦交通物流、水电气暖、地方财经、金融、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机构领域。

交通物流领域

重点整治交通物流等领域落实助企纾困有关降费优惠政策不到位、继续收取已明令取消的费用或重复收费、为规避政策规定拆分收费项目、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等问题。

查处部分企业利用优势地位或承担疫情防控任务巧立名目违规收取多种费用、随意提升收费标准、设置不合理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等行为,严禁有关单位以疫情防控为名向交通物流企业实行强制摊派等,切实保障货运物流畅通高效。

加大口岸进出口环节收费监管力度,督促跨境运输代驾、货代、防疫消毒、检疫处理、监管作业场、冷链、报关等环节严格执行价格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和标准公示制度,依法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

水电气暖领域

加强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领域红线内外接入、建设安装、更新改造、维护维修领域等价格监管,重点整治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利用垄断地位转嫁应由自身承担的费用、自定标准自设项目收取费用、对计量装置及强制检定违规收费等行为。

重点整治非电网直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违规加价等问题,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收取不合理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地方财经领域

重点整治降费减负助企纾困政策未有效落实、采取打折扣搞变通方式侵蚀降费减负红利、有关政策红利未及时有效惠及市场主体等问题,严禁违反收费基金立项审批权限自立名目收费、扩大收费范围、提高征收标准等,确保取消、停征、免征及降低征收标准的收费基金落到市场主体。

加强财政收支预算管理,严肃查处违规下达收入目标任务、违规以财政支出方式实施与企业缴纳税费挂钩的返还政策、征收过头税费、集中开展逐利式乱检查乱罚款、向市场主体强制或变相摊派等加重市场主体负担的行为,坚决禁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

金融领域

重点整治商业银行未按规定披露服务价格信息、超出价格公示标准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未提供实质性服务而收费等问题,查处利用优势地位转嫁应由银行承担的费用、贷款强制捆绑金融产品或服务、未落实国家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银行服务收费优惠政策和措施、执行减免优惠政策要求不到位等行为,督促银行不折不扣落实减免服务收费、减轻企业负担等政策要求,规范服务价格管理和收费行为,进一步加强服务合作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

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

重点整治行业协会商会利用行政委托事项及其他行政影响力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以及强制或诱导企业参加会议、培训、展览、考核评比、表彰、出国考察等收费活动,强制市场主体为行业协会商会赞助、捐赠,强制市场主体付费订购有关产品等行为,督促行业协会商会进一步规范会费、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等。

严肃查处中介机构违规收费、向市场主体转嫁应由政府部门承担的费用、将行政审批事项转为中介服务并收费等行为。

《公告》明确,各相关企业可针对上述领域涉企违规收费向市级牵头部门或相关部门提供问题线索,并对问题线索来源严格保密。

问题线索联系电话:

市市场监督局:12315
市交通运输局:12328
云南银保监局:12378
市发展改革委:63123547
市财政局:63961951
市民政局:63177090
市商务局:63161885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63111853

来源:昆滇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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