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7日,北海海事法院海事庭到云南省景洪市巡回审判,成功调解一起船舶修理合同纠纷案件,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原告西双版纳某造船厂诉被告西双版纳某航运公司船舶修理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求被告支付船舶修理款30万元。考虑到原被告均在景洪市,且案涉标的不大,为减轻当事人诉累,便利当事人诉讼,就地化解矛盾纠纷,主办法官决定在该院景洪法庭巡回审理案件。
案件开庭审理前,主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调解初始,双方情绪激动,不愿退让。在听取双方当事人的基本诉求后,主办法官找准双方言辞中的突破口,合理寻求双方利益平衡点,从法理和情理的角度引导当事人合理化解矛盾,减少诉讼成本。经过耐心地释法析理,原被告互谅互让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签订调解协议书,被告同意分期偿还原告船舶修理费20万元。至此,该起船舶修理合同纠纷得到圆满解决。(零晨撰稿,刘萍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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