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市税务局“说理式执法”,架起税企“同心桥”

  “这事怪我,1号我就提交了申报,但当时忘记扣款了,你们还特地提醒我了,我因为觉得金额太小就一直没有在意,今天一定把欠缴的税款和滞纳金补上。”面对丹江口市税务局送达的《税务事项通知书(责令限期缴纳税款)》,丹江口启顺工程咨询设计工作室的会计袁希兰不好意思地表示。

  原来,袁会计早前接到了税务部门电话提醒后,虽然进行了个人所得税的申报,但仍然有90元的个人所得税税款未缴纳。为此,税务干部专程向其送达了《税务事项通知书(责令限期缴纳税款)》,面对面把违法事实、法律依据、处罚结果、权益保障等内容向纳税人解释清楚。

  “我以前总觉得税款这么少,不缴或者晚缴没啥大关系,今天经过税务局工作人员的解释,我才明白税款数额的多少并不影响违法事实的认定,如果为这90块钱的税款被处罚而影响企业信用等级,就真是因小失大了。”袁会计很是感激。

  据悉,丹江口市税务局在今年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将税务执法工作的事中说理,贯穿于征管工作的各个环节之中。尤其是在各类执法文书的送达中,将文书的主要内容以口头方式向纳税人着重表述,将文书送达的效力和法律救济途径向纳税人重点说明,并根据涉税事项的不同,灵活运用口头说理的方式,将执法行为的事理、法理、情理、文理说清、说透,充分得到纳税人理解配合。

  “以前在对纳税人进行行政处罚送达处罚文书时,特别是涉及罚款,有少部分纳税人内心还是有抵触情绪的。现在我们开展说理式执法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向纳税人说明情况、告知权益、反馈意见、耐心解释,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妥善化解涉税争议,有效促进了征纳关系的提升。”税源管理分局相关负责人感慨。“‘说理式执法’真正在税企之间架起了‘同心桥’。”(谭亚军 付亚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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