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放生“清道夫”当事人致歉,官方:已下网展开围捕

极目新闻记者 张皓 李杨

9月10日,3人带着入侵鱼种“清道夫”在广西百色市澄碧湖水库放生引发热议。其中一名放鱼人表示,将全力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挽救。百色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工作人员表示,14日上午已在澄碧湖下网围捕“清道夫”。

据极目新闻此前报道,9月10日,有多人带着“清道夫”鱼在广西百色市澄碧湖水库放生,此事引起热议。百色市公安部门已介入调查,案件正在处理当中。百色市水产技术推广站工作人员表示,此后将在科协举办关于“清道夫”的科普展览,去花鸟市场等地进行宣传,在右江两岸树立放生警示牌。

有人放生“清道夫”(图源:视频截图)

据百色广播电视台报道,9月10日,百色市农业执法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接到群众举报后赶往放生现场。在公安机关的配合下找到了当事人。其中一名放鱼者罗先生面对镜头致歉,表示将全力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挽救。罗先生称,不管如何罚他,如何指责他,他做错了,愿意承担责任。

经调查,现场放生“清道夫”的共有3人,由其中一名男子在市场购买后前往澄碧河水库放生。该男子表示,自己一直有放生的习惯,此前放生过鲤鱼等普通鱼类。原先他并不认识“清道夫”,更不知道放生“清道夫”会对生态造成不可逆的破坏。

百色市农业执法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队长孙祖才表示,将根据行政处罚相关程序,经上级批准后下达处罚决定。

14日下午,百色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目前已对相关人员做完笔录,案件还在办理当中。14日上午,他们已在澄碧湖下网围捕“清道夫”,“目前放网下去,大概两三天后拉网,再看捕捞情况。”

执法部门介入调查(图源:百色广播电视台)

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柴欣律师表示,“清道夫”属于外来物种,若随意放生,轻则面临行政处罚,重则面临刑事处罚。依据2022年5月8日刚发布的《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第9条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同时该法第25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的,将依照生物安全法第81条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生物安全法》第81条第2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经批准,擅自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捕回、找回释放或者丢弃的外来物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此外,《刑法》第344条之一明确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入侵物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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