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4日,记者从松北区人民法院获悉,为促进司法公正,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和《黑龙江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方案》要求,松北区面向社会公开补选人民陪审员35名。
人民陪审员依法代表人民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与审判员拥有同样的职权,这既是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具体体现,也是一项光荣的职责和义务。
据了解,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年满二十八周岁,不超过五十五周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等条件。
其中,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人员,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同时,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的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一般不得连任。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不得超过两次。公民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基层人民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
想申请成为人民陪审员的市民,请于2022年9月9日至9月19日,到松北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B区28号窗口(松北区松北一路53号)报名。
报名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人民陪审员个人申请表》或《人民陪审员组织推荐表》一式两份(表格可登录松北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也可到松北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领取);
2.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3.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个人情况介绍(参见“某某同志情况介绍”格式标准)
来源:冰城+客户端
记者 王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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