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增配食品安全副校长,该怎么发挥作用?|时评

文/熊丙奇

近日,湖北省食品药品安全办等七部门联合印发《湖北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副校长管理暂行办法》(下文简称《办法》),要求全省16859所中小学校至少增配1名食品安全副校长,优先为偏远农村地区学校配备,保障在校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增配食品安全副校长,并非湖北首创,但在全省范围内要求所有中小学都增配,这一力度是前所未有的。毫无疑问,这体现了对学校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视程度,但也必须意识到,解决校园食品安全问题,不能仅靠增配食品安全副校长,更需要建立以公开透明为基本原则,以家长广泛参与监督为重要特征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副校长的主要职责,应该是推进这一制度的建设。

此前,在其他省市,已有聘请食品安全副校长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探索。如2020年,成都市锦江区教育局、市场监管局在成都市田家炳中学举行了食品安全副校长聘任仪式,为全区148所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共聘任了25名食品安全副校长。这些食品安全副校长都是市场监管系统的食品安全监管骨干,具有从事与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相关工作经历。这借鉴的是聘任检察官、法官等法律专业人士担任法治副校长的做法。

湖北要求每所学校增配食品安全副校长,和此前一些地方探索的由外部专业人士兼职担任食品安全副校长有所不同,食品安全副校长可能主要从校内教职工中选聘,如《办法》规定,食品安全副校长任职前应接受不少于8学时的培训,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人社部门要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副校长开展专项培训,如果学校以前有后勤副校长,可由后勤副校长担任食品安全副校长。与外部专业人士兼任食品安全副校长不同,校内教职工担任食品安全副校长,职责应更明确。《办法》规定,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食品安全副校长经学校校长聘任,协助校长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对于增配食品安全副校长,有人认为,还不如切实落实校长陪餐制,以此保障食品安全。可以说,增配食品安全副校长,也是落实校长陪餐制的措施,食品安全副校长可以协助校长把陪餐制度切实建立起来。 要保障食品安全,关键在于必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这一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促进食品供应管理全过程公开透明,重要特征是引入家长力量参与食品安全管理监督。教育部门一直要求,由学校食堂供餐的,必须做到“明厨亮灶”,委托第三方供餐的,要进行公开招标,这就是以公开透明来消除影响食品安全的利益输送、食堂腐败。

另外,从近年来被曝光的校园食品安全问题看,均是家长发现学校给学生吃烂菜、以次充好后发帖维权,引起舆论关注,当地教育部门才介入调查、处理,这表明,要保障食品安全,必须引入家长力量参与监督。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图片 | 视觉中国

责编 | 傅铭途 孙梓青

校对 | 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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