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规范摩电交通秩序,保障学生出行安全,9月14日上午,潮阳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联合区教育局、城南街道,依法取缔城南中学周边一个非法摩电停车“服务点”,对有关摩托车、电动车依法处理。

下来,公安部门将联合有关单位继续加大整治力度,强化清理清查,依法取缔非法为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提供停车服务的场地。潮阳警方呼吁广大市民群众重视青少年健康成长,强化家校联动,制止纠正学生驾驶摩电行为,保障未成年学生人身安全。
警方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即无证驾驶,处200-2000元罚款,并可处15天以下拘留。
将机动车给予或借给未取得驾驶证的人驾驶的,可依法吊销机动车所有人驾驶证。请市民尤其是学生家长勿将摩托车交给未成年人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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