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摩托车戴头盔
就像开车要系安全带一样
是为驾驶员安全着想
但有些驾驶员
总是不喜欢戴头盔
甚至在面对警察检查时做出不理智行为

9月11日
永胜县公安局涛源派出所开展“百日行动”
在涛源镇东安村委会团山村永祥线
对过往车辆进行查缉
10点30分左右
胡某某驾驶两轮摩托车
由鲁地拉镇驶向涛源
因未佩戴安全头盔
被民警依法拦下进行检查
正当民警检查时
胡某某驾驶摩托车突然加速冲卡
一旁检查的民警没来得及反应过来
便被胡某某直接带倒在地
造成轻微擦伤
事情发生后
涛源派出所迅速反应对胡某某进行拦截
并依法传唤胡某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胡某某对强行冲卡的事实供认不讳
胡某某涉嫌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
永胜县公安局依法对胡某某做出
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决定
![]()
警方提醒
遇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请给予配合。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五、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