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取得阶段性成效

 秦皇岛市全面落实国家安委会、国务院部际联席会议和省政府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会议精神,按照“快、准、严、实”要求,圆满完成自建房“百日攻坚”阶段性任务。全市共排查城镇自建房12260栋,经营性自建房28008栋,城镇经营性自建房2948栋;经鉴定存在C级隐患房屋5栋、D级隐患房屋4栋;发现“双违”问题29处。截至目前,已完成28008栋经营性自建房信息归集工作、9栋隐患房屋整治工作、28处“双违”问题清理工作。

一、以等不起的紧迫感,快速开展专项整治

一是快速动员部署。市委书记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要求迅速贯彻落实中央和河北省决策部署,对全市自建房安全开展排查整治,确保安全。市政府率先成立了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市长既挂帅又出征,分别于5月10日、5月11日带队深入北戴河区、海港区现场调研指导自建房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副市长4次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对工作进行部署推动。

二是各级快速响应。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了十项工作机制,动态指导县区工作;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时印发方案,指导本行业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县区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相应建立了领导小组,组建了排查复核小组,实地开展工作。镇街组建了村(居)、镇街两级排查工作小组、全面进行隐患排查。第一时间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自建房安全网格化排查体系。

三是快速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9个县区包联工作组,先后6次下沉乡镇现场核查、随机抽查、指导帮促。县区、镇街、村居严格按照部署要求,认真组织排查整治,抓好末端落实。因方法科学、组织有力、行动迅速,我市提前2天完成第一阶段排查任务,提前10天完成经营性自建房信息归集和“回头看”任务,提前近2年完成9栋危险房屋整治工作。

二、以错不得的责任感,保障排查数据准确

一是准确引领排查。组织编制了快速排查明白纸,确定了“一张表格应统尽统、一套流程指导各方、一个体系形成合力、一种责任层层压实、一套数据长效托底”等“五个一”排查工作法。建立房屋产权人主体责任、房屋使用人使用安全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属地政府管理责任等责任体系,促进四方形成合力推进工作落实,为全面准确排查隐患提供有力依据。

二是精准服务保障。组建市、县区两级技术指导服务队伍,市级技术指导小组配备熟悉建筑设计、结构、规划、法律法规等方面的专家,邀请河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专家对我市进行指导服务,市建设工程质量服务中心、安全服务中心全员参与,对全市排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各县区结合实际,借助专业机构、人员力量,从检测、设计、施工单位抽调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实地现场指导,为实现精准判定提供技术保障。

三是准时推进工作。市、县、乡三级政府采取有力举措,确保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高效、及时。市政府拿出30万元作为资金保障,与本市有关高校签订《大学生社会实践实习协议书》,招募大学生充实一线排查力量,依托第三方技术服务人员对全市信息排查员、县区住建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县区根据实际,组织大学生参加信息归集等社会实践活动;乡镇组织乡村建设工匠参与排查初判。为严格在规定时点前完成各项任务,提供坚强保障。

三、以坐不住的危机感,严格进行风险管控

一是严格管控隐患房屋。对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第一时间处置险情,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对4栋存在结构倒塌风险的D级自建房,确立了拆除方案,并立即停用封闭管控,张贴警示标志、划定危险区域;对2栋拆迁村的C级房屋确定了拆除方案,并进行了封堵,把房屋和人员做了物理隔绝;对3栋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的C级房屋,制定了修缮加固方案,并充分做好群众工作,禁止居住生活在危险部位。同时,对隐患房屋落实每日巡查、定期巡检制度,确保人不入危房、危房不入人。

二是严格督导县区工作。市住建局注重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作用,对照国家、省联动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调、调度指导,督导县区落实全面排查、不留死角要求。包联组加强督导县区“百日攻坚”行动,重点对所有排查单元(街镇)的经营性自建房,按照不少于20%比例,进行安全隐患抽查;特别对北戴河进行了大密度、高频次抽查。市、县两级纪检部门对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市纪委重点对北戴河区和海港区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

三是严格组织补充排查。公安部门对1718家现营业的旅馆等特种行业许可证进行认真复核;教育部门对114家用做民办学校的自建房进行排查;民政部门对用作养老服务机构的18处自建房全部纳入台账管理;资规部门对25宗自建房违法用地问题进行了挂牌督办;文旅部门对132处文旅企业自建房进行隐患排查;农业农村部门将规范宅基地管理作为工作重点;发改部门加强对粮食仓储加工场所进行安全管理;林业部门对国有林场范围内的694间自建房进行了排查整治;市场部门对已掌握的自建房屋点位信息进行核查;消防部门对691家经营性自建房进行隐患排查,对发现的210项消防问题进行了及时整改。

四是严格控制自建房增量。在摸底排查、清理管控和分类整治基础上,消除存量、严控隐患增量。严格落实《城乡规划法》规定,规范自建房管理,坚决禁止城市建成区(含城中村)新建自建房。按照《河北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制定农房规划建设审批流程,规范农村自建房行为,三层以上(含三层)自建房和拆迁安置区统建房屋全部纳入基本建设程序管理;二层及以下自建房县区住建部门要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会同乡镇政府加强巡查,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四、以不贰过的使命感,夯实房屋安全基础

一是从实鉴定隐患房屋。在排查过程中,按照“存疑必验”原则,进行隐患判定,确保不漏过一处疑点,严格落实“村(居)排查、镇街核查初判、专家把脉、县区复核、全市统筹”五方责任,排查过程中安排技术人员靠前指导,对存疑的房屋,由县区组织专家进行综合鉴定,保障隐患房屋鉴定真实性、准确性。

二是扎实整治危险房屋。北戴河区主动作为、创造性开展工作,通过对房屋原貌拍照片、拆除整改录视频等方式进行存档备案,并与房屋产权人签署房屋现状证明,有效保障产权人合法权益,顺利完成3处D级危房的拆除整治工作;抚宁区分类整治危险房屋,住建部门牵头协调勘察设计和建设施工方,及时对危险房屋进行修缮加固,地方政府充分考虑百姓实际困难,兜底房屋整治全部费用,完成3栋C级房屋修缮加固工作;通过与产权人反复沟通、商谈,昌黎县完成1栋D级房屋拆除,开发区完成2栋C级房屋封堵工作,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三是落实“双违”整治要求。在专项整治期间,市领导小组注重加强部门联动,加大对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房屋的清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未取得土地、规划和建设等手续,以及擅自改建加层、非法开挖地下空间等行为。对县区存在的25宗自建房违法用地问题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对排查出的4栋违法加层建筑进行挂牌督战,责令产权人自行拆除,目前已完成3栋违法建设部分拆除工作,并向另1栋房屋产权人下达了《违法建设责令整改通知书》,当前正在整改之中。

四是切实建立长效机制。制发《秦皇岛市规范农村自建房建设管理若干措施》,规范农村自建房行为;建立隐患房屋发现机制,落实街道、乡镇等属地责任,发挥城管、村(社区)“两委”、物业的前哨和探头作用,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员制度和网格化动态管理制度;健全行业监管机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用地、规划、建设、经营等审批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审批后监管,督促产权人和使用人落实房屋安全责任,通过部门联动实现房屋安全闭环管理。同时,建立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依靠群众发现危房,并整治违法行为。

来源:秦皇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编辑:李志财

责编:刘福庆

监审:王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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