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行动】洪水派出所及时救助一名走失儿童

自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民乐县公安局洪水派出所围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总目标,努力想人民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尽全力为群众解决各种困难。9月15日,洪水派出所及时救助一名走失儿童,获得辖区群众一致好评。

9月15日18时46分许,洪水镇居民张某拨打民乐县公安局110报称:“我在金宏商城后面一服装店这边捡到一位小男孩,现在没有家人认领,小孩哭闹不止,请求派警处理。”接到报警后,我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先安抚孩子情绪后向孩子询问相关信息,但男孩年龄尚小,对面民警的询问并不回答。后孩子情绪逐渐平稳,开口说自己在附近的幼儿园上学。民警根据孩子提供的零星线索,带着孩子驱车找到其就读的幼儿园。但天色已晚,幼儿园早已闭园关门,且县城下起大雨,民警决定先将孩子带回派出所。随后通过“一标三实”系统,先后联系到孩子的老师及家长。

很快,孩子的母亲来到派出所,她见到孩子安然无恙后,激动地对民警连连道谢。临走前,民警再次嘱咐家长,今后一定要看好孩子,注意安全,谨防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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