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观社论 | 高考加分“瘦身”后还要做更多

经济观察报 社论 明确取消体育特长生、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省级优秀学生、思想品德有突出事迹等五类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逐步取消95类地方性加分项目……9月15日,教育部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成效。清理规范高考加分,成为公众热议的话题之一。

据介绍,2015年、2019年,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促进公平、规范管理、科学精准”的原则,先后开展了两轮清理和规范高考加分工作,以实现“大幅减少、严格控制”的目标。上述五类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都属于奖励性质,初衷是为了破解“唯分数论”难题,不错失通常所说的“偏才”、“怪才”。但在实践过程中,各地在加分项目上各自为政,名目繁多,分值不一,严重损害招考公平。另一方面,这些加分项目的存在也让部分家长和孩子盲目参与竞争,反而有损学生的全面发展,加剧教育焦虑。由此,取消势所必然。

教育部还提出,“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少数民族加分更加精准。”这是考虑到少数民族地区教育发展相对落后,为了弥补起点公平而采取的加分政策。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不够精准的问题,且存在身份造假等现象。因而进一步优化也在情理之中。

当然我们认为,加分“瘦身”之后,考试招生制度仍然要面对如何科学选拔人才的问题。

现实地看,“强基计划”和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模式都是为了破解科学选才难题的探索。“强基计划”改变了原自主招生“降分录取”的做法,取消了竞赛证书、论文、专利等作为入围高校考核条件的要求,以学生高考成绩作为依据,且高考成绩的占比不得低于85%,将考生的高考成绩、高校综合考核结果、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等折合成综合成绩,择优录取,体现对学生更加全面综合的评价。

浙江推行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则是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考成绩和学校综合测试成绩三种成绩,按一定比例计算出综合成绩后择优录取。这种招生方式赋予了高校更多招生自主权,有助于高校选拔、挖掘到有潜质的学生。

在选才方面,科学与公平始终是需要平衡的两个价值取向。实践证明,只有完善监管制度、健全社会诚信体系,在确保公平的前提下,赋予高校更多招生自主权,自主权才不会“烫手”,改革才能顺利推进。

另外,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教育均衡的推进,逐步减少少数民族加分项目并降低加分分值,成为一大趋势。比如,贵州省明确从2022年高考起,在全国性加分项目中逐步分区域分时段调整、取消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湖南省则要求自2023年高考起,对考生申请享受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的资格条件实行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年限三重认定(“三统一”),以实现更为精准的加分。

作为一种补偿公平,教育部持续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每年从全国招生计划增量中专门安排部分名额面向中西部地区和考生大省招生。持续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累计录取学生95万余人,形成了保障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这些举措与针对“出身”的加分相比更为精准。

当然,不管是少数民族加分政策还是专项招生计划,都属于结果公平的范畴。就此而论,通过缩小区域、城乡差距,实现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在起点公平和过程公平上下功夫更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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