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减负良方”促村级组织“提质增效”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从制度层面为村级组织松绑减负“保驾护航”,为进一步把村级组织和村干部从形式主义的束缚中解脱出来送上一剂“减负良方”,为扎实推动共同富裕鼓足干劲,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足马力。

以实破虚,“减负”关键在“落地”。上层设计的关键点在于基层落实,为村级组织松绑减负重在执行,若落实不到位,效果就会打折扣。风成于上,俗化于下。要将《意见》与基层工作实践相结合,聚焦因势利导、靶向施策,从根源上抓整改,在转变思维、循序渐进上下良策,对照需要“减什么”的负面清单,实实在在地去掉冗余的条条框框,将村干部从一些“无用功”中解放出来,集中力量办好村里该办的事,扎实做好基层党组织建设,让村级组织“轻装上阵”,让村干部大展拳脚。

轻很重绩,“减负”不等同“减责”。删繁就简,着力推动村级组织和村干部减掉“挂牌撑门面”、“拍照当落实”、“堆纸充成绩”的“虚假空”,减不掉的是不变的责任重担。《意见》提出,要明确村级组织开展工作事务的制度依据、职责范围、运行流程,即村级“减负”并不等于“免挑重担”或“少挑重担”,而是要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和主体责任,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需求为牵引,集中精力、全心全意做好带领发展、推进治理、为民服务等工作,让人民群众有更多实实在在的幸福感。

提质增效,“减负”更重在“实干”。减事务,不减初心,为村级组织“松绑减负”只是手段和方法,让基层工作“提质增效”才是真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意见》指出,要建立以解决实际问题、让村民群众满意为导向的村级组织考核评价机制。村级组织工作连着千家万户,广大群众就是村级组织工作的“阅卷人”。“减”出来的时间与精力,要“加”在素质提升上、工作提效上、服务提质上,从实处着眼、用实干考量、凭实绩说话,在提升便民服务、改善人居环境、增加群众收入方面做出更多实效,不断提高农村基层治理水平,为乡村振兴汇聚起更加坚实的力量。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滴水石穿,非一日之功。”繁文缛节不是一日而成,真正实现村级组织减负也不能一蹴而就,出实招、强对策、建机制,将减负政策不偏不倚、不折不扣地落实见效,让村级组织在扫除形式主义中释放活力,让村干部心无旁骛做好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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