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故一节课没上想退费要扣除20%违约金 记者两次协调商家全额退款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 刘冬莉 实习生 陈怡涵

购买了舞蹈课程后,还没来得及去上课,就因身体原因被诊断出髌骨脱位,不能剧烈运动,可舞蹈培训机构却以“合同约定”为由,提出退款要扣除20%违约金。

这让武汉市民王女士无法接受:自己一次课都没上,就要扣几百元钱。算不算霸王条款?无奈之下,王女士拨打极目新闻热线求助。

经过极目新闻记者和有关机构的协调,商家同意全额退款。

未开课退费要扣20%手续费

4月11日,22岁的王女士在武昌区徐东大街群星城6楼的“跳动全城舞蹈”购买了100节成人舞蹈课程。由于她在其他机构还有课程未结束,便打算过段时间再来这里上课。

调解后,商家(右二)签署《投诉调解书》 实习生陈怡涵摄

7月12日,王女士因右膝关节疼痛,前往武汉大学人民医院就诊,拍片结果显示其“髌骨脱位(双侧)”。“医生说,目前髌骨结构松脱,暂时不用手术治疗,但特别叮嘱我不要参与跳舞、骑车等运动,一旦剧烈运动,可能会导致脱位。”9月7日,王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她考虑到身体原因,向跳动全城舞蹈申请退款。一开始,该机构以“特价卡不退”为由,拒绝了她的申请,让她通过转卡的方式转让给别人。但王女士将该卡挂在社交平台上多日,却无人问津。

7月20日,王女士委托朋友去该机构再次协商。次日下午,客服人员给王女士发来一条微信消息称,公司已经同意为其办理退款,但按照合同约定,需扣除20%违约金。这让王女士无法接受:“我一次课都没上,凭什么要扣除数百元违约金?”她明确表示不同意对方提出的退款方案。

经协调商家全额退款

根据王女士提供的《会员协议》,极目新闻记者看到,王女士购买的这100节课程,总费用为3288元。备注栏注明“有两次停卡机会,一次最长停3个月”。此外,还有手写的“不退、不找零”字样。

其格式条款中,“会费退费管理”第一条显示:“会员因个人原因导致会员协议的解除或终止,会员本人须承担购买课程产品服务实收金额20%违约金,并按照所购买课程产品服务的类型分别计算可退款金额。”

9月8日下午,在极目新闻记者和武昌区市场监管局徐家棚所工作人员陪同下,王女士来到群星城6楼的该机构协商退款事宜。一位工作人员称,经申请,公司领导同意只扣除王女士10%违约金,如果王女士同意,可现场签订退款协议。

但王女士却认为,该机构出具的《会员协议》中部分条款涉嫌霸王条款,收取违约金并不合理。双方僵持不下,王女士只好先行离开。

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特邀法律顾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戴盛仪认为,王女士在医院查出腿部髌骨脱位,不适合跳舞,属于客观原因,即因不可抗力而解除合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经营者通过不公平的格式条款对消费者解除合同的权利附加了不公平、不合理的条件,涉嫌霸王条款,应属条款无效。

9月15日下午3时许,武昌区市场监管局徐家棚所再次组织调解,王女士因个人原因无法到场,委托极目新闻记者参与调解。调解现场,商家当场签订《投诉调解书》,承诺将于《退款协议》签订后的30个工作日内退款,共计3288元。

市场监管局人员对商家此次积极参与调解并理解消费者诉求的行为表示了肯定,并邀请徐家棚市场监督管理所特邀律师金文俊向其讲解相关法律知识。金文俊律师认为,消费者在签订合同后出现身体健康问题,确实属于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的客观原因。消费者尚未上课并激活会员卡,未享受服务,应享有退费的权利。另一方面,商家也未举证证明因消费者要求解除合同存在损失,不应要求支付违约金,“基于以上理由,消费者要求全额退费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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