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行动|云南弥渡:男子交通肇事逃逸被罚1500元记15分

总有一些驾驶人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萌生这么一个念头:逃!可是,真的逃得了吗?近日,云南省大理州弥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破获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9月2日,张某某持“C1E”类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云L9XXX7号重型平板货车沿毗江路由南往北行驶,19时09分许,当车辆行驶至弥城镇毗江路与建设路交叉路口时,与道路上的移动光缆发生挂擦,造成光缆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张某某驾驶机动车逃离了现场,后被弥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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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驾驶人张某某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相符的机动车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及对其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现场,尚不构成犯罪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对其处以罚款15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15分。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要妥善保护现场,立即报警和救助伤者,等待交警到现场处理。肇事逃逸是违法犯罪行为,千万不能存有侥幸心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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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 | 弥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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