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整治百日行动 | 农村典型交通事故、违法案例曝光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条件的改善和发展,各类道路交通要素大幅增长。但是由于一些农村地区道路通行条件和交通环境较差,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薄弱、规则意识不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和违法案例时有发生。宜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现曝光几起典型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和违法案例,希望每一位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提高警惕,安全文明守法出行。

案例一

2022年8月20日,熊某驾驶川Q69***号重型货车沿436省道从罗渡乡往上罗镇方向行驶,当车行驶至436省道182KM+200M处时,与袁某强驾驶的三轮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袁某强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珙县交管大队依法认定 :当事人熊某驾驶机动车行经岔路口时未减速慢行,当事人袁某强驾驶机动车行经岔路口时未让直行车先行,二人负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

 

案例二

2022年9月7日,黄某秀驾驶川Q35***电动三轮车、刘某容驾驶川Q5x***普通二轮摩托车分别在高坝村实施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被两海交管大队查获,执勤民警对2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告知其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并依法对刘某容处以罚款200,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对黄某秀处以暂扣其车辆并到交管大队学习相应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后归还。


 

案例三

9月18日上午,长宁县公安交警在宜宾市长宁县G547国道开展夏季整治百日行动时,发现一辆面包车内挤满了人,执勤民警立即拦截进行检查。经现场清点,该车核载8人,实载9人,超员1人。民警责令驾驶员将超员的乘客进行转运,并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宜宾公安交警提醒各位农民朋友:千万别怀有侥幸心理一旦发生事故,就不只是被查处、罚款这么走运了。


编辑:杨庆国

校对:李杰

初审:罗炜

审核发布:肖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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