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以为戒!大庆警方连续查处6起涉疫违法案件

当前,大庆市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临时管控期间,个别市民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发生多次未参加全民核酸检测、未经社区报备私自从家中离开闲逛购物等违法犯罪行为,现将6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案例一:

9月19日,萨尔图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兰德湖院子居民武某冰,多次未参加全民核酸检测,被公安机关查获。

目前,武某冰被萨尔图公安分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二:

9月19日,萨尔图公安分局接到报警称,一辆没有车辆通行证的银色轿车私自外出。经查,代某在疫情管控期间,私自驾驶车牌号为黑E725##的银色捷达车载着邓某文、金某、韩某林等人外出。

目前,代某、邓某文、金某、韩某林被萨尔图公安分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三:

9月19日,龙凤区华溪龙城一期14号楼住户姜某,在其住宅被粘贴封条封控情况下,私自外出离开所在单元到小区内给他人传送物品,被龙凤公安分局巡逻民警现场查获。

目前,姜某被龙凤公安分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四:

9月19日,龙凤区澳龙小区E区居民欧某林,未经社区报备私自从家中离开,到澳龙小区内闲逛购物,被龙凤公安分局巡逻民警现场查获。

目前,欧某林被龙凤公安分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五:

9月19日,龙凤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凤阳小区居民赵某勇私自离开家中,步行前往三永湖附近菜地摘菜,被龙凤公安分局巡逻民警现场查获。

目前,赵某勇被龙凤公安分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六:

9月18日,龙南公安分局接到奥林小区居民报警称,其在小区微信群内购买物品,被对方骗了333元钱。经查,宋某润利用自己微信号冒充超市店主,在多个小区微信群内自称能送货上门,骗取钱财。

目前,宋某润被龙南公安分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公安机关对涉疫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一律依法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正告存有侥幸心理的人员,勿触碰法律底线,以身试法,对涉疫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鼓励广大市民向公安机关提供各类涉疫违法犯罪线索,共同维护疫情防控期间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

龙头新闻·生活报记者:于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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