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条件
2013年10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从事全日制工作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并按规定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可到《营业执照》登记注册地同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补贴申请。
办理流程
1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企业注册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2申请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
3.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4.吸纳人员花名册及相关证明。
3办理流程
线上申请
申请人可登录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单位注册或登录→公共就业→小微企业岗位开发补贴申请→填写个人信息→提交申请→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审核→符合补贴要求发放补贴。
线下申请
申请单位通过注册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综合窗口提交申请,工作人员录入信息生成《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请表》,申请单位加盖单位公章,经审核无误后发放补贴。
4是否收费
不收费
5办理时间
即时办理(不含补贴审核、支付环节)
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
营业执照注册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2电话咨询
威海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631-5897658
环翠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631-5860155
文登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631-8469456
荣成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631-7581179
乳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631-6652415
高区科技创新局
0631-5626012
经区科技创新局
0631-5982120
临港区科技创新局
0631-5581837
南海新区党群与人力资源部
0631-8966001
编辑:陈琼
终审: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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