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秋季是森林草原火灾高发期,进入林区必须严格遵守森林防火规定,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近日,江西省吉安县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森林火灾典型案例,以案示警。
吉安一母子上坟祭祖,给逝者焚烧纸钱,不料引发火灾,造成他人近70万元财产损失。近日,吉安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失火案宣判,依法判决被告人邓某犯失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晏某经济损失476719.2元;判处被告人康某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晏某经济损失119179.8元。
2021年3月28日13时许,邓某和儿子康某来到位于吉安县凤凰镇某村庄的祖坟上祭祖。祭祀期间,邓某用康某携带的打火机在祖坟旁边烧纸钱放鞭炮,将墓地旁边的杂草、芦苇引燃,虽经两人用树枝灭火,但火势仍迅速蔓延,共造成他人财产损失共计691099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邓某因祭祀用火不慎引发火灾,造成财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鉴于邓某到案后能如实坦白交代犯罪事实,且当庭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火灾造成晏某存货损失564197元、机械设备损失 31702元,共计595899元。
来源丨吉安县人民法院
执行主编|刘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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