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服务机构更加完善

为进一步提升服务残疾人的综合能力,市残联成立了市博爱残疾人康复中心,依次在各镇街区建设了“如康家园”残疾人之家。康复中心建筑面积3607平方米,为残疾人提供康复训练、医疗康复、白内障复明、健康查体等服务,今年以来,累计为610人次持证残疾人提供了免费健康查体,年度内计划完成660人次;累计为160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了免费复明手术,年度内计划完成198例;为116人次残疾儿童开展抢救性康复训练,取得很好的社会效益。年度内市残联计划在全市各镇街区分别建设一处“如康家园”残疾人之家,为精神、智力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心理辅导、康复服务、辅助就业、劳动技能训练等多层次、多元化的托养服务。截止目前,其中2处已投入运营,9处已确定辅助性就业项目。


服务残疾人水平更加高效

今年以来,市残联大力开展“强基育人”工程,不断加强残疾工作者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市、镇、社区三级残疾人服务网络,全市各镇街区残联配备了20名残疾人专职干事,全市每个社区都成立了社区残协并配备了专职委员236名。为进一提升服务能力,针对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维权、办证等业务工作,8月份市残联对全市残疾人专职干事、专职委员进行了专题业务培训,让全市残疾人工作者,及时掌握残疾人工作动态和业务指标,更好地为残疾人服务。为提升群众对惠残政策的知悉度,市残联印制了《惠残服务手册》5000册,今年以来随证发放手册900多册,并现场进行了惠残政策宣传。截止目前,共为85人次残疾人提供了职业技能培训;对155 家用工单位进行了残疾职工用工情况审核,安排659人次残疾人实现就业;市残联计划为20名残疾人提供了自主创业扶持。协助4名残疾儿童办理了人工耳蜗救助;为全市32名残疾人免费安装假肢、矫形器;为精准康复系统有需求的残疾人发放轮椅等辅具1145件;经评估全市符合救助标准的持证儿童652人,全部配发了辅助器具;继续为全市持证残疾人按每人每年30元的标准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惠残政策落实更加有力

积极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今年以来对我市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进行全面排查、摸底、评估、转介、督导等工作,符合救助项目标准的388名残疾儿童已全部进行常规康复训练。严格落实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子女学生学费补助工作,做到了符合条件的学生全覆盖,今年符合条件的学生共1330人,其中:残疾学生521人,建档立卡户学生29人;贫困残疾人子女809人,建档立卡户学生366人。项目资金共计171.5805万元,落实贫困家庭残疾大学生励志助学补助,共为 14名符合条件的残疾大学生发放了励志助学补助。深入落实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今年计划改造206户,目前正在实施中。配合民政部门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配合人社部门落实重度残疾人提前五年领取养老金和重度残疾人代缴养老保险政策,按月给人社部门推送新办证残疾人信息数据。一系列惠残政策的落实,不但提升了残疾人群体的生活质量,也维护了残疾人群体的基本权益。

宣传文化生活更加丰富
在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爱眼日、爱耳日、孤独症日等残疾人重大节日期间,市残联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文化活动。先后举办了宣传义诊、志愿服务、普法宣传、惠残政策启动、儿童拓展运动和扶贫捐助等活动,参与残疾人和群众达3000多人次。在全国助残日期间,市残联都依托市电视台开展专题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举办的文化活动、助残活动,进一步提升了群众对残疾人群体的关心关爱度,营造良好的扶残助残社会氛围;“六一儿童节”市残联在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开展了庆祝活动,为在训残疾儿童营造一个温暖的康复训练环境,激发孩子们和家长面对生活的勇气和康复训练的信心;在孤独症日、爱眼日、爱耳日期间,市残联都组织定点康复机构在训儿童和助残志愿者,开展残疾预防、文明出行、户外训练等宣传活动,让残疾儿童参与社会活动,融入社会生活。这一系列宣传文化活动的开展,极大地丰富了残疾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增强了他们融入社会、奉献社会的积极性和能动性。

基本权益保障更加全面

为畅通残疾人诉求渠道,今年以来,市残联组织全市残疾人工作者,对全市3万多名持证残疾人开展了基本服务状况调查,摸清持证残疾人的需求和服务状况,为深入开展残疾人服务、提升群众满意度奠定了数据基础。以问题为导向,针对残疾人政务服务热线诉求问题较多的办证、康复和就业等问题,建立群众诉求问题知识库,形成热线问题答复闭环工作机制,以便及时快速地答复群众诉求,群众满意度得到了进一步提升。今年以来,市残联共办理残疾人证2015人。组织入户评残5次,服务残疾人35人次,组织下乡残疾人证核查 11 次,核查318人。落实残疾人证“全省通办”和“跨省通办”业务,已受理省内异地评残14人,跨省通办41件,办理率100%。截至9月中旬全市持证残疾人达到30207人。将政务服务“双全双百”工程与“一链办理”“一次办好”等改革做好结合,目前残疾人证挂失补办、残损换新、迁入、迁出、注销和儿童康复救助等工作已实现“即批即办”,极大地维护了残疾人基本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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