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和桂林市公安局在全州县城三江口联合举办了桂林公安水上执法船艇发放仪式,向全州、灵川、兴安、资源、灌阳、恭城6个县公安局发放了7艘崭新的执法船艇,以加强水上执法能力,更好地打击各类水上违法犯罪行为。

仪式上,自治区公安厅二级巡视员李杰宣布:“保护母亲河,维护长江流域生态安全”广西桂林公安水上执法船艇,启航!

桂林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谢坚表示,7艘执法船艇的交付使用,使得水上执法工作如虎添翼,更增添了大家守护好这条江河的信心。6个县公安局要认真管好、用好这些船艇,充分发挥他们在打击各种违法犯罪、保护江河安全、守护绿水青山方面应有的作用,出色完成保护母亲河的神圣任务。
全州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蒋龙云表示,这些执法船艇必将大大提升基层公安机关水上执法、治安巡逻和应急救援的能力和水平。各县公安局要把这次新配船艇发放看作是一种动力,一种鞭策,一种鼓舞,切实保管好、使用好这批船艇,真正将其转化为打击水上违法犯罪行为的一把“利剑”,更大力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全力当好水域蓝天绿水青山的“二郎神”。

6个县公安局的代表郑重承诺:将以此次发放仪式为契机,坚决扛牢长江大保护的政治责任,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努力实现装备效能最大化。同时,不断创新水上执法思路,拓展水上执法领域,加大水上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非法采砂等违法犯罪行为,使水更绿、山更青、天更蓝,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贡献公安力量。

发放仪式结束后,伴随着尾部螺旋桨转动,所有执法船艇呈“一”字形迅速沿江面从三江口往水晶岗方向驶去,在水面上激起一朵朵白色的浪花,开启了湘江水域(桂林段)水上执法工作的新征程。
来源丨桂林警讯
编辑丨付东明
审核丨陈尚满 韦凤冰
终审丨范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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